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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黄姑山路29号颐高创业大厦809室
时间:2020-06-04 21:56:06
杭州合同律师,
记者从洪山区人民法院获悉,该院在张家湾法庭试行“微信调解”办案,半年处理案件涉及标的额上亿元。
去年,洪山区人民法院在推进线上办案方便群众的改革时,张家湾法庭庭长杨庆九提出在该庭试行“微信调解”办案模式。以往,法庭线上办案一般采用法院内部云平台,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当事人不会用、用不好的现象。微信是时下人们最常用的交流平台,更易于被大家接受,效率会更高。然而,用微信调解的前提是,要保证其程序的合法性。
去年底,张家湾法庭试行“微信调解”办案模式后,办案法官设定了五个“必须”环节,保证其程序合法性:当事双方微信号必须实名认证;委托人必须出示委托书;微信调解必须用文字表述,不得用语音,以免出现误解;当事人在表达意见时必须用同意或不同意准确表达,不得用“嗯”“我考虑一下”等模棱两可的语言;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确认无异议的调解笔录上传至微信群,经双方确认后法院出具调解书,并邮寄给双方当事人,双方签收确认后发生法律效力,形成司法程序闭环。
今年1月3日,福建一公司状告一家在汉混凝土公司拖欠货款2000余万元。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该案未能按期开庭审理。为及时、妥善化解纠纷,承办法官在春节期间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、电话等线上方式进行调解。
1月31日,经协调,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540余万元。4月24日,考虑到都有复工复产的需要,双方当事人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一致调解意见,被告承诺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向原告分期付清全部货款。事后,当事双方按微信上调解的结果,到法庭签订了书面调解协议。
截至目前,张家湾法庭使用微信成功调解案件59起,涉及标的额约1.04亿元,兑现标的额75%以上。
杭州合同律师事务所,魏宁宁 来源 武汉晚报